什么是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有些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
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对虚开有了明确的规定,需各大企业老板还需引起重视,如果再不重视起来,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让一些经营者吃不了兜着走!
然而,企业老板又会为此感到疑惑,具体的什么情况才是虚开情况呢?怎样才算是虚开呢?下边我为此总结为四点:
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什么是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开具发票不是想开具什么就开什么,应如实填报发票内容。发票上品名、金额、数量、销货方、购货方等信息,都应该真实、准确、完整。反之,上述有一项或几项不符合实际,就是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即虚开发票。
比如说有的公司明明卖的是苹果,开发票的时候却开的是橘子;还有一些公司在开发票时开具的数量和卖出去的数量不一致;有的公司在开发票时开具的金额和实际的金额不一致;更为严重的是有些企业明明是卖给了A公司,却把发票开给了B公司,这些都是属于虚开的行为;
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为自己虚开发票,即购货方B要求A开具例子中一种或几种情况的虚假发票,在品名、金额、数量等信息上动心思做手脚,知法犯法,以满足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这个比较容易理解,即不仅对外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属于虚开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也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举个例子,A公司为逃避税款缴纳,A公司法定代表人让好友任法定代表人的B公司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为A公司开具发票。在这里,A公司和B公司均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需要提醒的是,很多经营者或体育人员想当然的认为对外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才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却不知道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也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虚开发票并不仅仅涉及开票人与受票人两方,也包括了相关的中间人:包括职业“掮客”,以赚取中介手续费为目的开虚假发票,也包括出于“好意”、无心插柳的介绍人。
重点: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会议,共同部署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2018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
如何规避虚开风险?见招拆招!
妙招一:银行划款,有迹可循。
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内,以便再次对购进业务进行监督审查。
妙招二:火眼金睛,谨慎收票。
要求开票方提供有关资料,并仔细比对发票信息
①审查税务登记证、出库单、开具的发票、银行账户上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
②通过对方的发票领购簿,审查开具的发票是否确实是对方领购的发票;
③通过库存商品账、生产成本账和有关凭证,确认购进的货物是否是对方购进或生产的货物。
妙招三:留存证据,避免损失。
重视取得和保存有关的证据,一旦对方故意隐瞒有关销售和开票的真实情况,恶意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自身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依法向对方追偿由于提供虚开发票而带来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