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题,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
凡母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达到1000万元、具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即可申办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设立需提交的材料:
1、母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公司加盖公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理事会决议)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6、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核名申请书、核名通知书
另外提醒一点,每个地区对条件的要求可能不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