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ko体育官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财税知识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都有什么区别

作者:koko体育 发表时间:2021-08-30 18:47:54 浏览次数:78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听上去还是看上去,都感觉是一个意思,但其实这三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下面由koko体育小编为大家来具体讲解一下。

  一、法人

  法人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组织,其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首先,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它不同于自然人,不以生命存在为特征,而是由个人联合、集体联合或者个人与集体联合而建立起来的社会组织体,这是它和自然人的根本区别。

  简单来说,公司就是法人,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就是法人,但要注意个体户不是法人。

  二、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依照代理关系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法人的任何工作人员,以至除法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都可以成为法人代表。目前,在我国《民法通则》和《公司法》中没有任何一处提到法人代表这一名词,法律上没有给法人代表以任何权利义务的确定,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但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简单来说,就是公司派出去办事,有授权委托书等书面证明文件的人,就是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很多,只要是公司派出去办事,都是法人代表。

  三、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国家授权的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审批和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当然,法定代表人首先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法人都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更具有权威性,只是法定代表人不是谁都可以当的,有以下情形的企业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1、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被限制行为能力的;

  2、正在执行刑罚或者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上一篇:分公司税务怎么缴纳

下一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核准

koko体育官网相关的文章:

最新文章

Copyright © 2010-2022 koko体育公司版权所有 本网站已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版权保护,你若抄袭,我们会直接起诉,望知晓。
电话咨询